《羅麗泰》的英文為Lolita,提到Lolita,許多人會與一種以蕾絲、蓬裙構成的服飾風格做聯想,可很多人卻不曉得,它最初的意思所指的卻是未成年的可愛女孩——Lolita一詞便是出自這本一度被列為禁書的世界名著。
「羅麗泰,我生命之光,我腰胯的火焰,我的罪,我的靈魂。羅-—麗-—泰:舌尖跳著輕快的三步舞,於上顎輕叩牙齒三次,羅.麗.泰。」
故事的開頭便是這段惡魔的呢喃,話說得含蓄隱晦,可灼人的慾火卻將所有讀者燒成了灰。
《羅麗泰》講述的是一個年過四十、名為杭伯特的男子,愛上一位名為羅麗泰的十二位女孩的故事,華麗的筆觸為杭特顫抖的慾望做了最深刻的描寫,諷刺地描繪了一名歐裔的知識分子在見到這魅惑、耀眼的美國女孩時所出現的顫抖與狂喜,並任由自身的獸性引領自身與羅麗泰走向毀滅的宿命。
許多人評論這本書是「最偉大的愛情故事」,只因為有戀童癖的杭特在見到羅麗泰長大的模樣後,依然願意愛著她,許多人都說杭伯特太偉大了,竟可以為了愛情犧牲奉獻至如此真是十分感人。
可這樣的評論卻是讓我感到噁心的,我認為,它所描述的卻是最醜陋的人性。
在故事裡,杭伯特無數次提到羅麗泰誘惑了他、勾引了他,以這樣的詞語不斷引導讀者認為羅麗泰就是個不檢點的女孩,且攻於心計,可如果除去那些帶有情緒的字眼,客觀地來看這整個故事的話,就會發現真正的受害者正是那被杭特稱為「小妖精」的羅麗泰。
一個舉物無親,無處可依的女孩能往哪裡去?唯一能做的,就只是依靠那性癖詭異、對自己抱有遐想,且在法律上為她繼父的中年男子而已。
她再怎麼不願意,也只能忍耐著,而這留在杭伯特身邊的舉動,看在愛到發狂的杭伯特卻是一種兩情相悅,還為自己的大方原諒洋洋得意,完全沒發覺自己正「剝奪」著羅麗泰,剝奪了她的青春、自由,以及回到人生正軌的機會。
這樣的不倫之愛是由忌妒、佔有與控制所構成的,談不上美麗,更別說是偉大了,試想,如果妳是一名未成年的少女,在面對繼父這樣的「威脅」時,又會多麼恐懼?
在看這本書的時候,我一度以為作者就是杭伯特本人,因為他的撰寫是那麼地深刻、那麼地理所當然,讓人感覺不到一絲質疑與猶豫,彷彿那樣的思維並非憑空杜撰,而是緣於作者自己。
也許就因為作者描寫得太過寫實,才會讓許多人誤以為這是一部在闡述愛情偉大的作品,要我說,這故事甚至連愛情的邊都沾不上,滿布在字裡行間的,僅有讓人反胃的慾望罷了。
卸下《羅麗泰》可口的糖衣,即是那讓人不忍直視的鮮血淋淋。
0 意見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