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2月23日 星期五

【寫】《大女孩》-〈任性一點又何妨〉

大女孩系列〈任性一點又何妨?〉

「妳還好嗎?」朋友小心翼翼地問,張開又闔上的嘴欲言又止,看著她的眼神寫滿了擔憂。
她輕扯了下嘴角,淺淺地笑了,「別擔心,我沒事。」
「哎!瞎操心什麼呢?我們三人之中最成熟的就是她了,區區失戀算得了什麼?哪像我們一分手就哭得死去活來,飯不吃、妝不化,把自己弄得像個憔悴的黃臉婆,妳瞧瞧她不是還容光煥發的嗎?要我說,她分手後反而更美呢!」另一位朋友如是說著,語落還大笑了幾聲。
聞言,她只得配合地輕笑幾聲,不答腔,只是點頭附和。

她失戀了。
這段荒謬的關係持續了一年左右,也以同樣荒誕的方式結束,而她甚至不知道在過去的這一年裡,自己算不算得上對方的女友。
他們相遇時,他依然被困在上段情傷的泥濘裡。
她已經忘了自己是什麼時候愛上他的。
也許是在酒後,喝醉的他抱著她痛哭失聲的那天;或是在她向他道別後,他拉住了她的衣角要她留下的夜晚;也可能是煙霧瀰漫裡,他對她那帶著醉意的告白……
她真的忘了。
也忘了為什麼明知道他心裡等的不是自己,卻依然愛得義無反顧。
她將一疊又一疊的衣服放進紙箱裡,每封上一個紙箱,她的心就跟著揪疼了下。
她為他租了個房子,幻象著在天未亮時為他準備早餐,而當他醒來時,就能聞到濃郁的咖啡香、也想過他倆躺在沙發上,對著那些沒營養的綜藝節目哈哈大笑……
而他卻無預警地從她的生命裡消失。
沒有最後的擁抱或親吻,沒有哭著挽留的戲碼,更別說是一封分手的簡訊。
她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,直到她在某個台北的街頭見到他摟著一名十分眼熟的女子。
原來,他與前女友復合了。
苦笑了下,過去聯絡不上他的一個月,她為他想了各種原因,可現在,那種種理由卻在剎那化為死寂。

被事實冷冷地搧了一掌後,她將分手的事輕描淡寫地告訴她的兩位死黨。
她話說得雲淡風輕,不帶一點情緒,沒有悲傷,更沒有憤怒。
她告訴自己,分手難受的不只是她。
他不過就是陷入了低潮,想找個人陪伴,並沒有要利用她的意思;他只是一時迷惘,分不清哪個才是真正愛他的人;他避不聯絡不是逃避責任,而是不忍心傷害她……
當她將最後一個箱子推到門外後,鼻腔的酸楚卻突然讓視線變得模糊。
咬著唇,她無聲地哭了。
她愛得卑微,愛到還得可悲地為那遠走的背影想盡各種離譜的藉口。

她試著愛得成熟,不願在失戀後表現得像個歇斯底里的瘋子。
妝容精緻如昔,打扮也不曾馬虎,宛如失去他與否對她完全沒有造成影響。
但她騙得過別人,卻瞞不過自己。
她知道自己愛得多麼委屈,知道他倆之間只有無盡的隱瞞和永遠不會兌現的承諾。
他不愛她。
她是知道的,也明白那笑著說「沒事」的自己其實每晚都輾轉難眠。
承認這個真相如用刀刻蝕她的心板,可這痛楚也讓她終於清醒了。
她最清楚的,越是深愛著他,就越是恨他。
要她故作大方,裝出一副「拿得起,放的下」的模樣實在太做作了。
她拿起了手機,傳了封簡訊給他,而後,就將他的號碼封鎖了。
簡訊與她的從容與優雅相反,內容是:「賤人,我永遠都不想再見到你了。」
她終於知道,有些人是不值得她體諒的,尤其是那狠狠傷害過她的人。

大家都說,現代女人談起戀愛就要成熟又理性。
但如果非得忽視自己真正的心情,那她寧可當個永遠長不大的大女孩。
任性地愛,任性地恨,在任性地忘了曾經的在乎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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